我國商業保理公司的會計風險分析與防控研究

本文是一篇會計論文,本文通過對w商業保理公司全方位的風險管理以及案例實證分析,進一步探討我國商業保理公司發展中存在的風險,并實事求是,以發展的觀點看待這些風險問題,研究如何規劃我國商業保理業務發展的藍圖,進而推動我國商業保理的長足發展。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義
1.1.1 論文的研究背景
中國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引入保理的概念,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起,中國銀行首先試行辦理國際保理業務,在 1992 年中國銀行北京分行與美國鷹獅保理公司簽署了保理協議后,保理業務正式在我國拉開了歷史的序幕。此后近十年間,中國的保理業務發展一直比較緩慢。2000 年以后,中國的保理業務開始迅速發展,2014 年更是達到 4,061.02 億歐元的高點,遠遠超過保理業務大國的英國,躍居世界第一位。雖然此后 2015 年-2016 年增速有所放緩,但是仍然穩居全球保理業務量前三位,2017 年-2018 年重新占據世界榜首。
自 2012 年 6 月商務部許可在天津濱海新區、上海浦東新區開展商業保理試點以來,隨著保理業務量的快速增長,我國保理公司數量持續攀升。保理因為能解決資金融通周轉和買方信用風險擔保兩大貿易賒銷結算方式中存在的最主要的問題和困難,近些年更是獲得了跨越式的發展。據《中國商業保理行業發展報告 2018》統計,2015 年,全國經批準成立的商業保理公司共 2,514 家。其中,2015 年新增 1,294 家,為 2014 年的 1.44 倍。2015 年,我國商業保理融資業務量達到 2014 年的 2.5 倍,超過 2,000 億元。2015 年新增商業保理公司數量、保理業務量和融資余額等主要指標連續三年保持了高速增長。2016 年全國經批準成立的商業保理公司共 5,584 家,保理業務量超過 5,000 億元。2017 年,全國經批準成立的商業保理公司累計達到 8,261 家,企業注冊資金累計超過 5,700 億元。截至 2018 年末,全國已注冊商業保理法人企業及公司共 11,541 家,注冊資金累計超過 8,030 億元。2015 年以來,我國商業保理政策法規環境及信用環境逐步改善,國務院文件中至少四次提出要大力發展商業保理行業。韓家平(2016)認為商業保理已逐漸滲透到我們所熟悉的諸如電子商貿、旅游、制造等各個行業。
綜上分析,隨著全球經濟及中國經濟環境的變化,應收賬款規模的日趨擴大,我國市場對保理業務的需求也是日益旺盛。但是借鑒以往對保理業務的研究,受市場對保理業務的認知度、各方政策、市場環境以及專業程度等因素的影響,相較于我國巨大的經濟市場,我國商業保理的發展還是相對比較滯后的,由此可見,商業保理在我國仍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和發展空間。2018 年 5 月商務部發布通知,商業保理企業劃歸銀保監會統一監管,監管格局隨之改變,監管政策將進一步升級,銀保監會也勢必會制定一系列監管政策,規范行業運營,可預測商業保理高速發展的腳步將有所放緩,進入行業調整期,這也為商業保理的發展帶來了機遇與挑戰,淘汰一些不規范的小型企業,推動一些優良企業的調整。同時,也對商業保理公司的風險控制和防范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對巨大的行業市場,如何做好風險的控制和防范,事關一個企業的長遠發展。筆者作為一名商業保理從業人員,正親身經歷著這一場行業洗牌,也讓我認識到在這場變革中,包括我所從業的商業保理公司在內很多商業保理公司所面臨的一些痛點,希望通過我的研究和反思,能為商業保理公司的平穩發展提供一些建設性的意見,進而推動我國的商業保理業務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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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國內外研究文獻綜述
1.2.1 國外研究文獻綜述
商業保理在國外的發展由來已久,因為風險分析與防控貫穿于商業保理公司業務開展的始終,國外學者對保理的概念、功能與作用、保理業務的方式、影響保理業務發展的風險因素分析與防控等各個方面都有全面深入的研究。目前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有:
(1)保理的概念與涵義
弗瑞迪.薩林格(1995)認為,保理是在為賣方提供更加方便的融資行為基礎上,既可以協助賣方承擔信用風險,也可以協助賣方管理應收賬款的綜合型金融服務。另外國際保理商聯合會(2010)將保理服務分為銷售賬戶管理、應收賬款催收及壞賬擔保,如果賣方將應收賬款轉讓給了保理商,同時希望獲得以上三種服務中的任何一種服務,就可稱之為保理。雖然國際上對保理的概念并沒有統一的定義,但是國際統一司法協會通過的《國際統一司法協會國際保理公約》(1998)對保理合同的概念做了詳細闡述。公約中解釋說明了保理合同的相關內容及含義,而且指出保理商應該至少提供四項服務中的兩項服務方可符合要求。
(2)保理的功能與作用
emery(1987)研究表明如果公司所在行業的商品銷售狀況有比較明顯的周轉周期,通過保理融資可以明顯增加公司的收入,在大大提高保理公司提供與之相應的融資服務的積極性的同時,也會增加保理公司的收入,融資比較困難的中小企業也可以通過保理融資的方式獲得企業發展資金,改善企業自身現金流。kalyanasundaram committee(1988)的研究表明保理業務可以幫助出口企業及時回籠資金,改善現金流,不論對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都可以推動所在國的貿易發展,進而推動其經濟快速發展,提高經濟增長率。mian.smith(1992)等人也通過各種實證研究表明利用銷售商品的周期性和利用保理進行資金融通的決策之間并無顯而易見的聯系。而企業往往會通過選擇開展保理業務來規避在貿易中承受的較高信用風險,為雙方減少有可能會發生的經濟損失。michalski(2008)以公司價值為出發點研究應收賬款保理融資的方式,他認為通過應收賬款保理融資能夠改善企業現金流,從而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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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保理的相關概念與商業保理的發展概況
2.1 保理的基本概念與分類
保理起源于美國,英文為 factoring,比較常見的中文名稱有:中國大陸的“保付代理”或“保理”,中國香港的“銷售保管”,中國臺灣的“應收賬款收買業務”等。
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簡稱:unidroit)制定的《國際保理公約》(the convention oninternational factoring)(1988 年)雖然沒有直接對“保理”的概念進行定義,但是卻詳細解釋了“保理合同”的概念:“保理合同”指在一方當事人(供應商)與另一方當事人(保理商)之間所訂立的合同,根據該保理合同:(1)供應商可以或即將向保理商轉讓因供應商與其客戶(債務人)訂立的貨物(含服務)銷售合同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不包含主要供債務人個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貨物(含服務)銷售所產生的應收賬款。(2)保理商應至少履行下述職能中的兩項:①為供應商融資,包括貸款和預付款;②管理與應收賬款有關的賬戶(銷售分戶賬);③代為回收應收賬款;④對(買方)債務人的違約拖欠提供壞賬擔保。(3)必須將應收賬款轉讓通知送交債務人。
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簡稱:fci)制定的《國際保理業務通用規則》(簡稱:grip)(2013 年 7 月修訂版)中闡明,保理合同是指不論是否以融資為目的,供應商為實現應收賬款分戶管理、賬款催收、防范違約壞賬中的至少一項功能,將已經或即將形成的全部或部分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的合同。
《中國銀行業保理業務規范》(2016 年 8 月修訂版)中指出:保理業務是一項以債權人轉讓其應收賬款為前提,集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壞賬擔保及融資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債權人將其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由銀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務中的至少一項:(1)應收賬款催收:銀行根據應收賬款賬期,主動或應債權人要求,采取電話、函件、上門催款直至法律手段等對債務人進行催收。(2)應收賬款管理:銀行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關于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逾期賬款情況、對賬單等各種財務和統計報表,協助其進行應收賬款管理。(3)壞賬擔保:債權人與銀行簽訂保理協議后,由銀行為債務人核定信用額度,并在核準額度內,對債權人無商業糾紛的應收賬款,提供約定的付款擔保。(4)保理融資:以應收賬款合法、有效轉讓為前提的銀行融資服務。并闡述了保理業務有以下特點:(1)銀行基于受讓的應收債權可對債務人直接行使請求權;(2)在保理融資業務中,債務人作為第一還款來源,支付應收賬款;(3)銀行為了能及時洞悉在保理融資還款過程中所存在的信用風險而及時應對,通常通過不斷跟蹤調研還款方的還款方式、還款記錄、資金來源、現金流等還款能力;(4)銀行一般會對債務人提供壞賬擔保的服務,但是通常會有附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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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國商業保理的發展概況
據swift組織預測,到2020年信用交易在全球國際貿易結算中占比將由2012年的82%上升到91%。因信用交易的盛行,應收賬款資產大量產生,而如何安全及時回收這些應收賬款,緩解因應收賬款而產生的資金緊張、現金流惡化等問題,則成為每個參與企業的現實需求,而以應收賬款融資及管理等為主要業務的保理也在此需求背景下,獲得了發展機遇,得以快速發展。據韓家平(2017)分析,金融危機以來,保理作為傳統融資工具的靈活替代品,填補了中小企業融資的空缺,各國央行已將保理作為安全性貿易融資工具加以重點發展。根據國際保理商聯合會 fci 數據統計,我國保理業務量在經歷了 2010 年激增之后,增速日趨平緩,
2015 年我國保理業務量達到 3,529 億歐元,比 2014 年下降了 13.11%;2016 年我國保理業務量達到 3,016 億歐元,比 2015 年下降了14.52%;2017 年保理業務量激增,達到 4,055 億歐元,比 2017 年增長了 34.44%;2018 年保理業務量小幅增長,達到 4,116 億歐元,較 2017 年增長了 2.47%。
2010 年我國的保理發展最為迅速,首次突破千億歐元大關,相較 2009 年保理業務量增長了近1.3倍。2010年以后,我國的保理業務量更是成倍增長。2015年-2016年中國的保理發展速度雖然有所放緩,但是仍然保持著較高的業務量。2017 年-2018 年中國的保理業務量均超過 4,000 億歐元大關,發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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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國商業保理公司發展的機遇與挑戰
3.1 我國商業保理公司發展的機遇
3.1.1 國家政策大力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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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征信系統及信用環境不斷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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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國商業保理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及風險防控
4.1 我國商業保理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
4.1.1 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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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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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于 w 商業保理公司的風險管理及其案例分析
5.1 w 商業保理公司概況
5.1.1 歷史沿革及股東情況
w 商業保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經營期限為 30 年,注冊資本 3.07 億元,是一家外國法人獨資的商業保理公司,由 w 金融公司 100%控股。經營范圍為國內保理、出口保理、與商業保理相關的咨詢服務、信用風險管理平臺開發(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控股股東 w 金融是一家大型綜合性金融機構,成立于 1957 年,員工總數約為 5,142 人,總資產規模超過 1,800 億元人民幣。旗下共有 34 家子公司遍布于美國、歐洲、中國、東盟和日本等地,提供包括一站式金融、供應商融資、保險、信托和租賃等各式金融服務。w 金融在中國設有三家子公司,分別為 w 金融(香港)有限公司、w租賃(中國)有限公司和 w 商業保理公司。作為綜合性金融集團,w 金融能夠在資金、人員、制度建設和風險控制等方面給予了 w 商業保理公司有力的支持和強有效的監督。
5.1.2 組織結構與人力資源情況
從組織架構來看,w 商業保理公司施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下轄一個委員會(內部控制委員會)和三個業務部門(財務總務部、經營企劃部和 it 部)。內部控制委員會對總經理負責,主要構成包括由總經理擔任的委員長和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擔任的委員,主要負責公司內部控制、企業風險管理和合規等事項;財務總務部主要負責財務和人事管理,該部下設財務會計課和人事總務課;經營企劃部負責保理業務的開展和風險控制,該部下設市場推進課、運營課和企劃開發課;it 部負責保理業務系統運營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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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和建議
本文首先闡述了保理的概念、分類等定義方面的內容,分析了保理業務在國內外的發展情況,進而著重介紹了我國商業保理的發展狀況。全球經濟及中國經濟環境較以往發生改變,伴隨買方市場的逐漸形成,賒銷貿易的逐漸增加,應收賬款的規模也在持續擴大,市場對保理業務的需求持續旺盛。在這樣的宏觀經濟背景下,我國政府陸續出臺多項政策扶持商業保理的發展,在政府的支持下征信系統和信用環境不斷得到改善,商業保理公司大批涌現,這一利好局面對我國商業保理公司的發展來說是重要的發展機遇,近年來我國商業保理業務也持續高速發展。在面臨重大發展機遇的同時,我國商業保理公司的發展也面臨著諸多挑戰,進而著重分析了我國商業保理公司發展所面臨的主要風險以及主要防控措施。本文通過對w商業保理公司全方位的風險管理以及案例實證分析,進一步探討我國商業保理公司發展中存在的風險,并實事求是,以發展的觀點看待這些風險問題,研究如何規劃我國商業保理業務發展的藍圖,進而推動我國商業保理的長足發展。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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